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38号提案的答复
黔农提复字〔2021〕121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38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建设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是提高贵州省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以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和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环节。近年来,为加快建设我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一是基本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省承包地确权到户面积6371.23万亩,涉及农户741.18万户,确权地块近7000万块,承包经营权证颁证率97.6%,超过全国96%的平均水平。96个县级单位完成了向农业农村部和省级汇交数据库,100%的县通过了省级验收。二是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任务。全省共清查集体土地总面积2.53亿亩,经营性资产234.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752.12亿元,共确认成员身份3643.06万人,共量化资产总额528.6亿元,发放股权证书893.68万户,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16759个。三是各地有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省有9个市(州)、53个县(市、区)建立了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31个县级产权交易市场或服务中心,551个乡镇建立了乡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在市场流转承包耕地经营权面积41.39万亩。有4个县设置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风险保障金,风险保障金余额为1204万元。有7个县开展承包耕地经营权融资担保,承包耕地经营权融资担保余额6.69亿元。
一、关于“做好顶层设计”的建议
目前,经省委省政府研究批准设立的贵州省农村资源资产权益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农交中心”),于2021年2月通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验收批复正式运营。下一步,将成立以省政府相关领导为组长,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水利厅等行业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贵州省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农村资源资产权益交易的政策制定、目标考核、统筹协调等工作。同时指导各地迅速成立相应的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指导。
二、关于“健全交易网络”的建议
目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制定统一的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等配套政策,打造纵向贯通市县乡村、横向联通行业监管部门的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和监督管理平台。出台和完善《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交易规则》《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细则》等制度,努力打造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三、关于“强化数字赋能”的建议
2018年,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启动建设,先后完成新型经营主体管理系统于系统和数据库的开发和部署,通过了贵阳市公安局审查进行的系统平台三级等级保护备案,取得了《信息登记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并于2019年11月通过了项目验收。目前,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已经完成了全省7万家合作社的数据录入,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系统完成系统和数据库的开发和部署,系统平台正式投入运营。下一步,将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充分释放农村产权价值,盘活农村“沉睡”资源资产,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信息平台的作用,发挥好大数据分析、实时监督管理等功能。
四、关于“完善功能布局”的建议
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系统,采用统一开发、集中部署、分级使用的模式,免费提供给各地使用,形成对接全省、统一联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交易信息平台。各地陆续出台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如铜仁市印发了《铜仁市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六盘水市印发了《六盘水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出台了《黔西南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但省级层面尚缺乏统一的交易管理办法和详细的交易规则等配套政策,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出台全省统一的包含工作制度、信息发布制度、鉴定制度、交易流程等一系列详实内容的管理规定,明确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组织机构、交易范围、管理模式等内容,实现省级平台统一指导各级平台建设与运营,保障产权交易有序开展。
五、关于“明确准入范围”的建议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5〕45号),法律没有限制的农村各类产权均可以进入市场流转交易,主要有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他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等12种。
六、关于“发挥市场优势”的建议
目前,省农交中心选择国家农村改革试验点湄潭作为全省首个农村产权交易试点县,与湄潭县政府共同成立智慧农交服务公司,深度挖掘农村优质资源资产,扎实做好农村产权交易配套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进入农业农村,推动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下一步,省农交中心将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场所整合工作,通过与政府成立合资公司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实质性建设与运营工作,有效降低交易市场的建设运营成本,提高交易市场的运营服务效率。同时,探索引入在土地流转、农村产权交易领域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主体,参与省级平台的建设,延伸产业链条,着力为客户提供基于交易的更为便捷可靠的一站式社会化服务,进一步吸引客户进场交易,提高市场活跃程度。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薛宝贵;联系电话:8528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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