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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426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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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2022100              签发人:张集智

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4261号提案的答复

帅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助力山地特色现代化农业发展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耕地连片整合,实施宜机化改造”的答复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主要实施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将耕地打造成宜机耕种、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良田。围绕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一是扎实推进年度任务,及时将260万亩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与项目县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按月调度机制,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按期完成,逐步改善耕地宜机化作业条件。二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去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方案(2021—2022年)》,按照市场运作、整县推进、以田养田思路,以项目耕地指标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提高投入,先后在开阳、余庆等20个县开展试点。今年,我们继续加快20个试点县试点项目建设,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三是谋划新一轮建设规划,根据2012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分布情况、建设内容、使用现状,结合各地建设潜力、基础条件和粮食生产布局,组织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保到2030年建成2800万亩四是为了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持续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我厅印发《贵州省2022年山地农业机械化攻坚行动方案》(黔农发〔202123号),对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作进一步要求,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46%以上。近期,拟出台《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

二、关于“完善政策制度支持,激励社会化服务”的答复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20-202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34962万元,下达指导任务310万亩。通过项目实施,不断优化传统农业各个环节的服务水平,有力带动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提高了农作物产出总量、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确保大宗农产品的持续有效供给,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助推农民增收。围绕粮油生产、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重要农产品、地方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且薄弱环节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带动金融、保险投入,为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服务市场积累经验,推动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办发〔20212号)要求,推动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水平。同时指导市、县两级陆续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训。利用多种传播途径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及时总结提炼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做法。2022年组织全省400余人参加线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大豆油料扩种专题培训班(西南及长江中下游片区),组织100名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耕耘者振兴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大豆油料扩种贵州省专题培训班。三是生产托管为主要服务方式把生产托管作为推进社会化服务、发展服务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依据农业机械化情况、劳动力转移程度、农户生产需求、服务组织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重点支持的多环节、全程托管模式,凸显托管经营增效优势。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地区,探索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等资金,开展土地整治整合后统一由服务组织托管或流转整理后再统一托管的方式。

三、关于“健全服务组织体系,推进信息化融合”的答复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依托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开展服务组织名录库建设,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动健全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我省现有从事农业生产托管、代耕代种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307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983个、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879个、家庭农场74个、农业企业353个、农机大户18个。二是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解决地有人种有人管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培育力度,突出培育一批种植规模大、技术装备适宜、带动能力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其积极承担粮油生产任务,引导技术、人才、资金、装备等要素向重点组织集聚,提升其粮油产出能力和品质水平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通力合作,组建服务联合体、服务联盟,创建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打造覆盖农业全产业链的服务组织体系。重点开展农民不愿干、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生产性服务作业,不断延伸服务产业链。实施好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争取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383万元,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补贴目录内的机具进行补贴,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装备水平。2022实施20万亩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46%以上。是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草拟《贵州省家庭农场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已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意见征求、专家评审等工作,待厅党组会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印发。41下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实施方案>的通知》,促进我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共有31903家,同比增加500多家,其中从事农业(种植)的占43.53%、畜牧业45.07%、种养结合7.79%、渔业1.35%、林业0.46%及其他1.8%四是推进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农信社下发《关于印发<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应用方案>的通知》,加快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成立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广工作协调小组,在贵阳市开阳率先平台建设应用试点工作,目前正加快总结试点经验,拟于6月份召开全省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建议应用现场会

四、关于“加强行业监管指导,构建模块化发展”的答复

一是指导规范项目管理根据中央资金下达情况和省有关项目资金安排要求,202269日印发了《贵州省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和当地主导产业农产品生产所开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及项目实施县资金、任务及绩效指标等。二是抓好项目跟踪督导。组织人员先后赴全省9个市(州)相关项目县进行实地调研,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规范和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对各地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跟踪检查,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及资金规范使用定期加强项目跟踪调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财政项目资金及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要求,对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整合、监管、公告公示等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围绕资金补助环节、补助标准、补助方式、目标任务和绩效目标等开展督促检查和通报,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三是强化行业监管指导。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监管和指导,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托管服务组织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做好名录库入库标准、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组织,及时补充、壮大服务组织队伍。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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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尹杨莎;联系电话:8528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