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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41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7日 09:56  字体: 文字来源: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作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访问量:97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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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202299              签发人:张集智

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4133号提案的答复

姚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农业全程服务体系 推进土地宜机化与托管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培养经营服务组织,解决种地有人管有人干的问题”的答复

一是积极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我省现有从事农业生产托管、代耕代种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307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983个、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879个、家庭农场74个、农业企业353个、农机大户18。二是积极抓好创新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加以推广运用。20214月,在全省征集并遴选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推荐上报农业农村部,贵州省黎平县万亩良田农机专业合作社获得本年度典型案例并在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座谈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20218月,面向全省征集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县及组织,经过遴选向农业农村部推荐上报3个农业社会服务创新试点县,3家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组织,并获得批复。三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效益,提升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组织带动能力和农产品附加值,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主体和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把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拥有农业机械的成员召集起来,组建农机作业服务队,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机械化耕作环节服务。四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了田有人种、稻有人管、谷有人收的目标。目前广大农村主要收入都是靠外出务工,在家的多为老弱病疾者或在家带小孩的妇女,没有劳动能力或耕地时间,撂荒地复垦情况还处于示范带动初期。随着大量青壮劳力外出务工,无人耕作土地而致土地撂荒形势仍严峻,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后可以缓解地无人种的情况。

二、关于“加大土地宜机化整理力度”的答复

围绕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一是扎实推进年度任务,及时将260万亩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县,下达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与项目县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按月调度机制,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按期完成,逐步改善耕地宜机化作业条件。二是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去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提升行动试点方案(2021—2022年)》,按照市场运作、整县推进、以田养田思路,以项目耕地指标收益作为还款来源,撬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提高投入,先后在开阳、余庆等20个县开展试点。今年,我们继续加快20个试点县试点项目建设,推广试点经验和做法,推动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三是谋划新一轮建设规划,根据2012年以来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分布情况、建设内容、使用现状,结合各地建设潜力、基础条件和粮食生产布局,组织编制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保到2030年建成2800万亩。四是为了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发展短板。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宜机性持续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我厅印发《贵州省2022年山地农业机械化攻坚行动方案》(黔农发〔202123号),对农业机械化有关工作作进一步要求,到2022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46%以上。近期,由处室牵头拟出台《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

三、关于“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答复

探索推广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模式,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引导农户自愿将农村承包地通过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集中连片,统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针对贵州山地特点,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地区,探索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等资金,开展土地整治整合后统一由服务组织托管或流转整理后再统一托管的方式服务组织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人员等资源优势,提供全程或多环节生产托管服务。以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方式为抓手,指导各地包括农业龙头企业在内的服务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合作带动小农户开展推行菜单式+包干式托管化解小农户种粮难题等服务。通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后缓解土地无人种的情况,实现了田有人种、稻有人管、谷有人收的目标。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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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尹杨莎;联系电话:8528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