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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1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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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202292               签发人:张集智

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届五次会议

1116提案的答复

黄昌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一体集体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村(社区)专职副主任,解决人才问题的建议

人才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关键,全省上下将选优配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一是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实行村“两委”成员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省由村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达11007个。二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提升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能力,如福泉市龙昌镇枫香树村按照“理事会决策、职业经理人运营、监事会监督”模式,聘请职业经理人负责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三是建强基层队伍。制定《关于实施“五个一批”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细则》,把懂产业、善经营、群众满意的优秀人才选出来。全省15418个村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中致富能手、回引人才分别占比42.1%13.1%。四是持续抓好换届“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换届后村(社区)“两委”任职培训,帮助新一届村“两委”成员提升抓经济发展的能力,目前全省15418名村党组织书记、90706名村“两委”成员实现任职培训全覆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村(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未明确或设立专职副主任的条款。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引”“借”“培”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两委”的培训力度,推动大学生、能人、乡贤等各类资源要素流向农村,逐步解决人才短板问题。

、关于健全财务管理的建议

根据202112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一是有需要且条件许可的地方可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在理清权责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分设会计账套和银行账户,实行资产、账务和核算分离。二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在全省选择11个县作为整县试点,通过试点示范,推动村级财务在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完成支付结算,实现集体资产管理过程全留痕、可追溯、可倒查。三是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正在起草《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下一步将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出台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省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不断优化政策措施的建议

今年,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确保到2025年年底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各地也陆续出台了村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如安顺市委、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合一”合作社运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市办发202014),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有效实现形式。如黔南州委黔南州人民政府出台《黔南州推行“村社合一”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意见(黔南委〔2019〕25 号),指出纳入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市,实行市级审批管理制度,“村社合一”股份经济合作社能够承担的涉农项目,上级要求落实的公共服务资源,原则上优先让“村社合一”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渠道承接实施。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鼓励各地不断优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政策措施,做好由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的指导工作。

、关于压实责任,权责对等的建议

对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省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完善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机制,明确各村可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激发村干部抓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全省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成效考核指标,层层传递压力,压实各级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合理设置利益分红比例,一是推进市场经营。让有充足资金和优质资产资源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独资、入股、合资、合作等形式,通过经营公司经营集体资产,逐步建立起与“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相符的市场准则,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提升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能力。三是防范经营风险。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决策公示制度,防止盲目决策、个人专断,有条件的村可聘请有关部门、专家或者有资质的第三方,加强对村集体经济投资决策行为的指导,增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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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宝贵;联系电话:0851-8528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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