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2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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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提复字〔2022〕93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120号提案的答复
杜小书委员:
您提出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选好选优班子,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的建议
人才是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目前全省上下将选优配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一是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实行村“两委”成员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省由村组织书记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达11007个。二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职业经理人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村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提升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能力,如福泉市龙昌镇枫香树村按照“理事会决策、职业经理人运营、监事会监督”模式,聘请职业经理人负责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三是建强基层队伍。制定《关于实施“五个一批”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细则》,把懂产业、善经营、群众满意的优秀人才选出来。全省15418个村换届后村党组织书记中致富能手、回引人才分别占比42.1%、13.1%。四是持续抓好换届“后半篇文章”,组织开展换届后村(社区)“两委”任职培训,帮助新一届村“两委”成员提升抓经济发展的能力,目前全省15418名村党组织书记、90706名村“两委”成员实现任职培训全覆盖。五是加强激励考核。完善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村可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激发村干部抓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成效考核指标。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推动大学生、能人、乡贤等各类资源要素流向农村,为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关于“加大财力投入,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作基本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上下多渠道、多形式组织推进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2016年至今,按照中央和省每个扶持村补助资金各50万元的标准,中央和省市县共投入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64.89亿元,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二是省财政厅出台《贵州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规范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使用。三是规范乡镇财政管理。2021年省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县级以下财政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四是协调推进农业保险。2021年,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为18.09亿元,同比增长10.68%,累计为753.63万户次农户及各类农业生产组织提供风险保障1962.24亿元,累计向41.1万户次投保农户支付赔款10.76亿元,同比增长22.68%。
下一步,全省将以“万企兴万村”为契机,鼓励“村企抱团”,支持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国有、民营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大学生、能人、乡贤等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集体经济,形成“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双赢”。鼓励村村抱团发展“飞地经济”,支持有资金、项目、技术管理优势的村与有资源、有空间、有区位优势的村合作发展,从事规模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及乡村旅游等业态,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加大保险支持力度。用好用足中央财政补贴险种及相关政策,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进“黔菌贷”“贵椒贷”、SPV及乡村振兴产业贷等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增强农业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能力。
三、关于“推进‘大数据+农业农村’,为村集体提供重大机遇”的建议
省大数据局高度重视大数据赋能农村集体经济工作,一是强化涉农数据共享交换。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汇聚发布农机监理、产业脱贫攻坚、水果产业等农业农村相关数据目录74个、挂接数据资源77个,今年以来累计推动完成乡村相关数据共享交换231.5万批次。二是加快农业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已上下运行贵州省智慧农业平台、贵州省畜牧兽医信息平台项目、贵州省绿色食品申报认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等7个涉农信息化项目。三是深入推进智慧农业。2018年以来,累计形成基于现代产业物联网平台、大数据的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标杆项目42个。
下一步,全省上下将以新国发2号文件为契机,一是纵深推动大数据与农业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万企融合”大行动,力争打造一批农业领域大数据融合应用示范项目。二是做大做强农业电商新业态,以“大数据企业服务年”活动为抓手,依托“强省会”安排部署,高标准建设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引进培育一批农村电商上下游企业,打造全国一流的农村电商产业生态。
四、关于“创新发展思路,为培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增长点提供支持保障”的建议
近年来,各地以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积极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一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各项任务,基本摸清了集体家底,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尽建。二是持续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三是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出台《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一是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印发《深化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引导“三变”改革面上提质增效,加快构建以股为核心的“联股联业、联股联利、联股联责、联股联心”新机制,促进利益联结推深做实。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转化应用,在开阳县等11个县先后启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应用整县试点,加快建设黔农智慧乡村数字服务平台(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系。三是规范产权流转。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平台,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集体产权流转交易。落实好《贵州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引导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权益流转交易必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交易。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薛宝贵;联系电话:0851-8528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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