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4256号提案的答复
黔农提复字〔2023〕85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4256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对我省农村土地撂荒现象的几点建议》已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土地撂荒整治工作的关心,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适度规模化生产,切实提高农业收益建议”的答复
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面积110万亩。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收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不断优化传统农业各个环节的整合实施,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实现服务主体与农户“双赢”和农民增收,缓解了地无人种的情况,带动了撂荒地复垦,破解小农户分散生产经营,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小规模与现代化”之间的矛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当前,按照国家部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从实际出发,研究提出到2023年底前实现涉农乡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全覆盖,推进生产托管为主推模式的社会化服务工作。积极探索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等资金,开展土地整治整合后统一由服务组织托管或流转整理后再统一托管的方式,土地统一翻犁、集中育秧、统一播种、统防统治、统一收割、统一烘干仓储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的服务。
二、关于“破除流转障碍,探索土地便捷流转机制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统一全省土地流转合同文本样式。由省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承担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职责,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搭建平台,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当前,我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工作。并先后出台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多份文件,指导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加快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农户土地规范有序流转。
三、关于“多途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解决谁来种地建议”的答复
省教育厅牵头组织全省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多维度多层次深入地方农村开展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师资队伍优势,结合地方乡村振兴的需求,加强技术骨干技能大师、科技特派员等的培育,并通过结盟组团、组队等方式,实施一所高职院校带一所中职学校、围绕一个主导产业、组建一个服务团队的“1+1+1+1”行动计划,深入乡村开展定企业、定基地、定村寨、定合作社等定点服务,解决农业生产中有关技术难题、技术瓶颈。根据《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聚焦15—59岁未上过学的劳动力人员,统筹摸排,紧贴农村产业发展设置专业,并开展针对性培训。据统计,2022年全年完成29.59万人培训任务,为助推乡村振兴储备人才资源。同时,从省级示范校、省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强基工程学校,获批兴黔富民行动计划黔匠工坊、特色骨干专业的学校中挑选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组建“黔匠班”,培养更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加快推进我省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助力我省乡村振兴。
省农业农村厅依托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实施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进一步提高了我省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了参训农民的职业化能力,壮大了我省高素质农民队伍。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把社会化服务作为撂荒土地整治、复耕种植的有效手段,坚持推广生产托管服务方式,对于耕地细碎化严重、撂荒地较多的地区,探索由村集体统筹使用土地,引入社会资本、政府扶持等资金,开展土地整治整合后统一由服务组织托管或流转整理后再统一托管的方式,解决无劳动力农户耕种难题。
四、关于“建立耕地撂荒约束机制建议”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排查,以县为单位制定排查整治台账,建立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整治工作。建立耕地撂荒常态化监管机制,适时开展专项巡查,对耕地撂荒进行地毯式摸排,按照“全覆盖无死角,不落一户、不漏一块”的原则,对撂荒地全面实行复耕复种。
省自然资源厅科学划定耕地保护红线,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将国家下达我省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落图,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其中将约90%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做到集中连片、划足划优、保质保量。制定出台《省自然资源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必须在年度内补足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确保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牢牢守住耕地红线。2023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开展流出耕地恢复整改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247号),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恢复整改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完成。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贵州省2022年耕地地力补贴实施方案》,明确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同时,建立耕地撂荒约束机制,探索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在湄潭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验试点任务。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积极探索推进适度规模化生产、土地便捷流转机制,健全完善多途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优化耕地撂荒约束机制,进一步推进我省土地撂荒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15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敖;联系电话:0851-8586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