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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04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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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乡振提复字〔2023〕63号                                          签发人:张集智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3048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充分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保护性开发传统村落,建设发展乡村特色文化”的建议

一是我省高度重视民族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支持有意愿的企业、合作社和带头人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设立非遗工坊。截止目前,全省共认定非遗工坊300多家,正在开展省级非遗工坊示范点评选工作。二是在全省开展了贵州省省级非遗工坊示范点评选工作,评选了贵州省施秉县舞水云台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等40家非遗工坊为贵州省省级非遗工坊示范点。三是我省积极推进各民族优秀文化创新发展,2022年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26家民族传统手工艺企业实施技能培训、设备更新、技能改造、产品研发、创意设计等发展项目。2023年拟继续安排资金280万元扶持28家民族传统手工艺企业,打造一批民族传统手工业品牌,促进民族传统手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留住乡村文化记忆,保留乡土文化生存空间”的建议

一是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2〕3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传统村落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1〕8号)等文件要求,对贵州省区域内724个中国传统村落(前五批)和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开展非遗资源调查。二是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贵州省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拟遴选确定10个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从资金、金融、宣传、人才、招商等方面对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大力支持,将示范点打造成为贵州特色乡村文化靓丽名片。三是开展全省少数民族文化资源调查工作,现已初步完成文化资源调查大纲和调查目录清单,努力推进《布依族文学史》《土家族文学史》两部民族优秀成果出版工作。四是2022年,组织举办贵州民族文学创作高级研修班、贵州省第四届“黔岭歌飞”民族歌曲创作征集大赛和“金贵”民族文学征文大赛。五是探索推进民族文化进村寨、进校园。2022年以来,共安排480万元支持指导各市州组建民族文艺队伍,支持各地相关学校开展以苗绣等传统手工技艺为内容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六是2021年以来,进一步加强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42亿元,支持146个村寨打造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点。

三、关于“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是近年来,我省加大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22年,在全省实施18个基层综合文化站(中心)示范项目建设,2023年继续在全省实施100个基层综合文化站(中心)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发挥基层文化阵地在提升群众素养、文旅融合、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2021—2022年,连续两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项目共计200个,从服务场所、文化设施、文化活动、人员配置四方面着力解决安置区综合性文化服务“好”的问题。二是去年1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指出,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好用好文化礼堂、综合文化站(中心)、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公共文化设施,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鼓励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举办“农事大比武”“乡村体育赛事”等文体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把你委的建议融入到实际工作中,继续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地持续发挥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吕保龙;联系电话:0851—8689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