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192号提案的答复
雷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聚焦重点区域,一体谋划推进”的建议
2022年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黔委厅字〔2022〕39号),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作为“六大工程”的首位工程部署推进,明确在全省22个产粮大县整县推进,新建150万亩、改造提升408万亩;在100个粮食生产重点乡镇整乡推进,新建160万亩、改造提升100万亩;在500个适宜区域整村推进,新建45万亩、改造提升55万亩,2022年至2025年合计新建和改造提升1000万亩。2022年,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会战,全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66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开好局、起好步,贵州在2022年全国激励评价中进步7个位次、排第10名。今年,国家下达我省建设任务177万亩(其中新建110万亩、改造提升67万亩),我厅根据各县区去年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粮食生产面积等因素,按照整县、整乡、整村布局,分解落实到63个县(市、区),指导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聚焦粮食生产重点区域集中连片开展建设。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新要求,编制我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聚焦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布局,有力有序推进农田建设,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二、关于“改造提升并重,提高建设标准”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积极抢抓国家重大政策机遇,切实加强对接争取,《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支持贵州到203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800万亩,《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支持贵州到2030年改造提升480万亩。我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编制《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明确推进时序、建设内容和重点工程,在新建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的同时,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因地制宜改造提升一批高标准农田的升级版。今年是开展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第一年,省财政按照中央和省级合计每亩1500元进行补助,我厅积极指导县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建设,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耕地质量。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2021—2022年高标准农田绩效评价情况,研究制定我省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的补助标准。
三、关于“强化资金筹措,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
根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农田建设属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综合考虑我省县级财力薄弱、收支矛盾突出等情况,目前省级财政承担了地方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支出责任,每年在中央补助基础上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合计1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2021至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农田建设资金47.39亿元,省级配套安排29.11亿元,合计投入76.5亿元支持5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落实支出责任的同时,省级积极指导地方拓宽筹资渠道,2021至2022年省财政厅共安排新增专项债券10.39亿元支持1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我厅通过农业基金投资基金投入2.03亿元支持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带动银行和社会资本投入6.61亿元。同时,在全省创新推广市场运作建设模式,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按“整县设计、市场运作、以田养田”思路,运用项目新增耕地、“旱改水”等指标收益撬动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部分项目亩均投入从1500元提高到4000元左右。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指导各地在用好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申报专项债券、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提高建设投入标准和质量。
四、关于“落实管护制度,构建长效机制”的建议
高标准农田三分建七分管,我省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高标准农田高标准管、高标准用。一是建章立制,推进管护工作制度化。修订完善《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试行)》,指导市、县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制度化。二是明确主体,推进管护责任具体化。按照“谁使用、谁管护”“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县(市、区)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护责任,切实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多方参与,推进管护资金多元化。县(市、区)可根据项目工程管护需要从下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中提取2‰作为工程管护专项经费。2021-2022 年,省下达项目任务县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共 24.78亿元,全省县级可提取495.69万元管护经费加强工程设施后续管护。同时,鼓励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投入模式,引入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灌排系统、防护工程、输配电工程等设施运营管护保险兜底机制,提高农田建后管护水平。
下步,我省将积极探索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加大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管、用宣传力度,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好一亩、管好一亩、用好一亩。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詹仁瓛;联系电话:18508532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