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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417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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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202382             签发人:张集智

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4174提案的答复

付光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抓好农村厕所革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省级旱厕建设标准的建议

(一)国家农村旱厕建设标准有关情况。2012年国家卫健委出台了《农村卫生户厕规范》(GB19379-2012),明确了6种农村改厕技术模式。其中,“粪尿分集式厕所”和“双坑交替式厕所”主要运用于农村旱厕改造。从全国使用情况来看,“粪尿分集式厕所”由于建设要求高,且清掏使用不方便,现在各地已基本淘汰,不再作为主流技术进行推广。双坑交替式厕所在西北和东北地区使用较多。从实际效果看,西北地区更加适宜(由于卫生旱厕使用过程中需进行填料,填料的方便与否决定了农户的使用度和满意度,西北地区气候干燥,就地用“干土”填料取用方便,农民认可度高)。

据悉,2022年,农业农村部相关科研院(所)已对原有的“双坑交替式厕所”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免水冲生物填料式卫生旱厕”和“堆肥式卫生旱厕”技术标准,拟采用行业标准发布。截至目前,相关标准还处于审定阶段。

(二)贵州农村旱厕建设标准制定情况。近年来,我省在农业农村部环科所的支持下,在黔东南州剑河县等地开展卫生旱厕(免水冲生物填料式厕所)技术标准的研究和推广工作。目前,相关技术标准已经定型,部环科所专家团队正按程序向国家报审。如国家审定通过,此项技术可在我省其他市(州)进行逐步推广。此外,2021年来,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毕节、六盘水等市(州)农业农村局一直在联合有关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积极开展适宜贵州本土的卫生旱厕技术攻关研究,并作了小范围的推广适用。由于西南地区农村卫生旱厕技术难点多、如厕体验感差(如厕后需填料)、后期存在维护费用(添加生物菌剂)等原因,群众认可度普遍不高,强行推广,易造成改厕失败,需各地加大宣传引导,通过试点示范,使群众逐步认可接受。

2021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国家八部委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的指导意见》,明确各地用“三个五年”的时间,也就是到2035年基本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造,要求坚持为民而建、农民主体,要从根本上解决厕所不能用不好用、农民不愿用不会用等现象。特别是对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的适用技术推广,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因此,结合贵州实际,现阶段我们把农村改厕的重点放在技术模式成熟的水冲式厕所的改造上,联合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对农村改厕的供水和污水处理保障,并做好农村卫生旱厕的试点推广工作,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二、关于加强资源整合,确保改厕和治污同步推进的建议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2019来,为推动农村改厕和治污同步推进,省生态环境厅先后会同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就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等情况进行多次座谈交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帮助各地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重点摸清农村水环境质量、农村改厕、污水排放现状和治理需求等基本情况同时强化实地调研,梳理形成《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研报告》,为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大农村供水管网建设投入。2022年以来,省水利厅积极争取中央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用于加快农村供水管网建设。指导各地依托稳定水源,有序组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区域内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率。对于城镇周边村庄,按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更新改造”的要求,组织实施管网延伸、老旧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输配水能力,为农村改厕提供稳定供水。

(二)逐步规范农村污水治理模式。结合我省地处山区、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等实际,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坚持问题导向、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模式上,充分结合我省山区实际,改变以往参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的传统模式,明确以分散式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为主、依托城镇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为辅的治理模式,大幅减少污水处理收集管网建设费用。治理工艺上,优先采用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植草沟)或净化槽等无(微)动力处理工艺,尽可能减少运行维护费用。

(三)强化农村污水治理同改厕相衔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有关单位积极落实《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贵州省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以解决农村改厕后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其中,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有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非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管控。已完成水冲厕所改造的地区,目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计划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的地区,鼓励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预留后续污水治理空间。

下步,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改厕、污水治理等资源信息共享,指导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有效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项目资金,合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供水、改厕、水体整治等工作一体推进,不断提升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并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战略机遇,积极编制更多的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入选中央项目库,争取国家更多资金支持。同时,进一步拓展资金支持渠道,积极申请有关基金支持和协调国开行、农发行等将其纳入融资支持的重点领域。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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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琦;联系电话:1898503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