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004号提案的答复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5004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委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建议
2022年,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六大工程”首位工程部署推动,明确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分工负责,形成党政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格局。为谋划推进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编制《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近期正在编制《贵州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拟建立统一的建设规划体系。在项目设计方面,督促县级落实县直部门、乡镇、村、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农民代表“六方会审”机制,县直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设计方案编制,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项目评审,实现部门协作、相互配合,确保选址科学、设计合理。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贵州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督促市、县两级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健全统一规划体系,绘好省、市、县三级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蓝图。
二、关于“建立合理激励机制促进社会资本进入,补充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足”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在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市场运作、统筹整合等建设模式,规范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2023年全省亩均投入2936元,超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要求。今年,我厅在仁怀、播州等县(市、区)开展试点,探索以红粮等产业增值收益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的投融资模式,取得了积极进展。关于“盘活林地、林下和其他高附加值的种植养殖用地指标”的建议,由于林地等属于高标准农田禁止建设区域,目前难以推进实施。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考核评价、建设成本、财力状况等,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落实省级财政支出责任,鼓励市、县两级加大投入,力争进一步提高建设投入标准。
三、关于“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的建议
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切实加大高标准农田管护支持力度,2021年联合制定出台《贵州省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县应根据项目工程管护需要合理安排年度管护经费,每年可从下达到县的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提取2‰补助管护专项经费,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筹集项目工程管护资金。去年,我们进一步创新管护机制,在贵阳、遵义、黔南等市(州)组织开展管护保险试点,探索将管护保费纳入项目概算,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农田基础设施灾毁等进行兜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下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深入研究,根据国家对管护工作的最新要求,适时修改完善我省管护制度,明确省、市、县三级建后管护支出责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受益群众、经营主体管护责任,有序扩大管护保险试点范围,确保农田基础设施灾毁、损坏后及时得到修复,发挥长效作用。
四、关于“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土壤健康的关注”的建议
《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规定,建设期一般为1—2年。我省在实际建设中,项目完工后按照“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查”方式,完成验收后移交使用,确保各项建设内容达到设计目标。今年,我厅要求项目建设前后要开展耕地地力检测,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开展常态化耕地地力跟踪监测评价,确保耕地质量有提升。此外,持续多年推进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2023年全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率47.78%。今年,我厅制定印发《贵州省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秸秆肥料化,聚焦秸秆还田利用腐熟慢等短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下步,我厅将围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过程管理,扎实开展耕地地力评价,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动耕地地力稳步提升,促进粮食稳产增产。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18日
(主动公开)
(联系人:李彪;联系电话:0851-858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