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息烽等县2009年粮油高产创建计划任务及补助经费的通知 (黔财农[200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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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财政局、农业局及相关县财政局、农业局:

2008年,我省组织开展粮油高产创建年活动,通过集成、展示、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带动区域平衡增产,对促进我省粮食生产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实践证明,粮食高产创建是粮食生产的必然选择,是集成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的重要载体。根据农业部2009年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方案的总体布置,结合我省2008年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经验和生产实际,决定加大力度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现将第一批8个玉米高产创建项目计划及预拨补助经费,共400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列入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

有关市(州、地)财政局、农业局要将补助经费及时足额拨付给项目实施单位。其经费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1、示范样板物化补助:用于示范区农户种子、肥料、农膜、农药、药械等物资补助费,重点对优良品种、专用肥料、重大病虫害用药及专用物资和设备进行补助。其中种子和化肥占此项的60%左右,农药及药械占此项的20%左右,农膜等占此项的20%左右。该项总费用不低于项目经费的70%。

2、示范县技术培训与化验经费、专家和技术员蹲点补助经费,以及宣传经费等。该项总费用不高于项目经费的20%。

3、示范县县级测产验收总结经费、评比奖励经费和项目监管补助。该项费用不高于项目经费的10%。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严禁挪用。各市(州、地)农业局要按照省政府人民政府批转的《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工作方案》要求和我厅对各县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批复、《2009年贵州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好项目。

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于2009年11月25日前报送省农业厅计财处和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指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技总站)。

附件: 2009年粮油高产创建计划任务与补助经费安排表

二○○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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