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高产创建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0]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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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完成农业部下达的高产创建项目任务,确保我省粮油生产持续发展,根据我省2008-2009年水稻和玉米高产创建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我省决定在中央投资的基础上,增加高产创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现将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共2000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表),请列入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点、目标任务和实施单位

全省在58个县(市、区、特区)组织实施粮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水稻、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和油菜万亩连片高产示范片107片。此次下达省级配套财政资金用于61个万亩连片高产示范片补助,其中水稻27个,玉米24个、小麦4个、油菜6个,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下达示范片的目标任务见省农委批复,实施单位见附件。

二、经费安排与使用范围

此次下达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000万元(见附件)。用于粮油高产创建活动补助,水稻、玉米部级示范县每个分别安排省级配套资金40万元、30万元,小麦和油菜省级示范县安排省级资金20万元。小麦和油菜高产创建项目下达资金为2010-2011年度实施补助。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物化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物化补贴、信息服务、项目考核等四个方面。

(一)技术推广。用于对项目区开展多种层次的技术培训,编制集成技术体系及技术实施方案,编印技术培训及宣传资料,对项目区基层农技人员工作补助。

(二)专业化服务。用于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一耕种收、统一病虫草害防治等专业化服务。

(三)物化补贴。用于示范户选用优良品种、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等关键环节的物化产品补贴。此项资金不得低于项目总资金的80%。

(四)信息服务和项目考核。用于为项目区提供品种、技术、产销等各项信息服务,用于测产验收、资料归档、工作考评等。

三、项目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项目管理,严禁挪用项目资金。各市(州、地)农委要按照《贵州省粮油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省农委对各县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批复、2010年贵州省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技术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好项目。

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于2010年11月25日前报送省农委(财务处、农技总站)。

联系人:省农委财务处 电话:0851-5283228

省农委粮油处 电话:0851-5280024

省农技总站 熊玉唐 电话:0851-5283650

附件:1、贵州省粮油高产示范片与省级配套经费安排表

2、贵州省粮油高产创建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示范县、实施单位和资金分配表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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