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粮食增产工程和高产创建项目中期交叉检查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2]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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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委:

为加强粮食增产工程和高产创建项目管理,交流各地经验,开展观摩学习,提高项目整体技术水平,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一次全省粮食增产工程与高产创建中期交叉检查与观摩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分组

检查分组按《贵州省粮食增产工程和秋收作物高产创建活动中期交叉检查办法》确定。第一组:贵阳市、毕节市;第二组:遵义市;第三组:黔东南州、安顺市;第四组:黔南州、黔西南州;第五组:铜仁市、六盘水市。检查组成员由市(州)农委分管负责人、农技站长各一名,项目县代表2名,省农技总站1名组成。组长由市(州)农委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省农委派出。

二、检查方式、内容及评分

按照《贵州省粮食增产工程和秋收作物高产创建项目中期交叉检查办法》执行。

三、检查时间

各组应于8月30日前完成检查任务。具体时间由被查市(州)提出建议报省农委,由省农委与检查组长共同商定。

四、其它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接受检查的相关工作,各检查组搞好检查评分表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写好检查报告。各小组检查完成后于9月10日前将检查报告交省农委。

联系人:熊玉唐电话0851-5283650

省农技总站邮箱:gzsnjz@126.com

附件:贵州省粮食增产工程和秋收作物高产创建项目中期交叉检查办法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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