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搞好2012年粮食增产工程和粮油高产创建项目秋收作物测产验收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2]254号
各市(州)农委:
当前,各地水稻、玉米和大豆即将进入收获季节,为了科学评价今年我省粮食增产工程和粮油高产创建实施的成效,请各地认真组织好粮食增产工程和高产创建示范片的测产验收工作。现将测产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增产工程测产验收
按2011年粮食增产工程项目测产验收办法进行,具体测产验收地点由省粮食增产工程项目分区联系单位与各市(州)农委根据作物收获时期协商确定。
二、秋收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
(一)测产验收方法
高产创建示范片原则上按《贵州省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实施办法》和《全国油料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执行。整乡推进的按黔农发[2011]194号文件要求进行。
(二)测产验收分工与时间安排
省级负责对重点高产创建示范点测产验收,原则上每市(州)各抽10%的示范点进行省级测产验收。省级测产验收由委粮油发展处和省农技总站牵头组织。委粮油发展处牵头组织铜仁市、黔南州、毕节市和黔西南州示范点测产验收;省农技总站牵头组织安顺市、贵阳市、黔东南州、六盘水市、遵义市示范点测产验收。分区联系单位参与联系市(州)的测产验收。其余示范点由各市(州)农委组织测产验收。
推荐省级测产验收的高产创建示范片县级自测结果水稻点于9月5日前,玉米、高粱、薏苡和大豆点于8月25日报省级牵头组织测产验收单位。省级牵头单位根据预测产情况,推荐水稻和玉米各2-3个点申报部级验收。
(三)测产验收专家组组成
高产创建示范片省级测产验收专家组由省级牵头单位确定。测产验收专家组由5-7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作物科研、教学、推广的专家组成,专家成员实行回避制,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和专家、省分作物首席专家不参与验收。
(四)高产创建示范片自测产报送材料
示范点所在乡(镇)、村、组、农户及村组分布简图;高产创建项目实施方案;高产创建项目工作总结;自测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省农技总站熊玉唐电话0851-5283650
邮箱:gzsnjz@126.com和xytfgzgy@163.com。
附件:1、水稻、玉米和大豆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验收办法
2、相关作物县级自测产结果汇总表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