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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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函


各市(州)农委、畜牧(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力度,农业部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通知》(农办加〔2017〕13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组织建立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目录,农发行将以目录为引导,有针对性地支持一批农村发展融合主体。现就做好贵州省农村产业发展融合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按照《通知》规定的支持重点范围和推荐项目条件标准要求,组织遴选推荐不超过2个典型项目,填写《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推荐表》并附上项目有关说明与相关佐证材料,于2017年8月10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件形式报送省农委财务处。我处将择优推荐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评审后纳入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目录。

二、之后各市(州)农业部门需要新增申报项目的,请于每月1日前,将有关项目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至我处518。

  请各地充分认识政策性金融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好选准项目,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葛磊     联系电话:0851-85285075

电子邮箱:3911862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