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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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业委员会,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开展2016年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的名单由各市(州)农业委员会,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局审核后择优推荐行文上报。

2、各市(州)农业委员会请于201691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一式四份报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同时附电子版和数据光盘。

联系方式: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0851-85281029

传 真:0851-85281029

电子邮箱:gznwnjc163.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

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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