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3万公斤病死猪肉“黑心商贩”获刑
北京青年报3月30日报道,据新华社电,在20余天时间内,多名商贩将3万余公斤病死猪肉销往浙江、山东等地。江西省丰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3名被告日前获刑。丰城市检察院介绍,自2013年5月6日开始,屠宰场老板邹某与肖某、贾某、肖某某开始合伙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由邹某提供屠宰场、生产设备并负责办理运输产品所需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期间,邹某专门联系孙渡街办农业综合推广站站长何某,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明知道对方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何某在没有任何资料、不到现场监督的情况下,便为其开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甚至有时任由被告人邹某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内容。经调查,从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27日,贾某、肖某等人以2元/公斤至4.4元/公斤的价格购进病、死猪肉6.45万公斤进行加工处理,售出3万余公斤。这些病死猪肉以正常市场价的60%~70%卖到浙江、山东、湖南、安徽等地。近日,法院一审判决邹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90万元,肖某、贾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6万元;袁某等其他被告人也分别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