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印发2014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方案
中国农业信息网3月24日讯,为切实加强高毒农药监督管理,2014年农业部决定在河北等5省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探索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有效途径,近日印发了《2014年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项目实施指导方案》。方案要求,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果菜茶等园艺作物及粮经混作区为重点,以创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为平台,实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电子档案、溯源管理、科学指导,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构建高毒农药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要实现“三个100%”的目标,即销售的高毒农药100%来源可追溯、100%去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做到管理规范、实名购买、电子记录溯源,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规范化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和追溯管理体系。方案安排在河北、浙江、江西、山东、陕西等5省,每省选择4~5个既有粮棉油等大宗作物又有果菜茶等园艺作物的农业大县,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工作,每个示范县选定20个左右农药经营门店,建立农药追溯体系共享平台,推行定点经营门店信息码溯源管理,创建定点经营示范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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