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追溯系统建设)的通知
黔农财〔2018〕63号
省农委关于拨付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
资金(追溯系统建设)的通知
安顺市农委: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通知》(黔财农〔2018〕19号),经研究,现将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资金(追溯系统建设)40万元拨付给你们。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主要支持安顺市农资市场建设农资经营监管系统项目,包括安装LED显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设备等。
请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单位要按照与我委签订的《安顺市农资市场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任务委托书》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我委(质安处)。
请接到通知后速将单位银行信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委(质安处)办理拨款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质安处:蔡兴洪 0851-85285157
省农委财务处:徐雅妮 0851-85283228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