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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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委(农机中心),农机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及经销商: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准备工作已全部妥当,自425日起,各相关单位可全面启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加强2012年贵州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黔农发[2012]68号)、《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