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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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办发[2012]374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中心):

根据《贵州省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省农委将于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对各市(州)开展的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内容

(一)各市(州)对照《方案》中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填写的《贵州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表》。

(二)查验市(州)自评表中每一项分值所对应的印证材料(包括自评表中所涉及的县、区材料)。

(三)查验市(州)自评报告。

(四)每个市(州)随机抽取2个县(区),实地考核,核实印证材料的真实性。

二、考核分组情况

第一组 组长:方涛

成员:程文红、许劲松、曾万里、吴清萍

负责贵阳市、毕节市、六盘水市。

第二组 组长:张荣

成员:徐流素、余凯、唐勇

负责黔南州、安顺市、黔西南州。

第三组 组长:刘有明

成员:罗富刚、何燕涛、韩忠禄

负责铜仁市、遵义市、黔东南州。

三、有关要求

考核组要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方案》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分赴市(州)开展考核工作,在11月25日前提交相关市(州)考核评估报告。要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考核评分标准认真查验市(州)提供的自评材料,客观、公正予以评估考核。

各市(州)要在11月12日前完成自评工作,搜集、整理自评材料,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