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贵州省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黔农机办函〔2012〕23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中心),县(市、区、特区)农业(农牧、农机)局,有关补贴农机具经销商:
根据目前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情况和财政年终结算时间安排,经省农委研究决定,2012年购机补贴结算纸质资料报送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前,我省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期限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延长期间的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务必于2013年1月20日前报送至贵州省农委农机推广总站。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抓紧实施和审核,严守操作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严禁代购代签代办行为,核实时必须见人见机见票,重点核查一人购多台补贴机具和占用补贴资金量较大的机具,严防此前已补贴的机具重新办理申购手续套购补贴资金,务必做到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贵州省农委农机办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