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4〕172号)
黔财农〔2014〕172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委
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
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农机中心),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省直管县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机)局(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的通知》(财农﹝2013﹞264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财农﹝2014﹞58号)精神,现将201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00万元下达各地(见附表),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我省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此项资金采取县级财政报账制。各地根据贵州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做好补贴资金使用公示。年底将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和省农委。
附件:贵州省2014年第二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
贵州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印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