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农发〔2016〕157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农机中心),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机局:
根据《关于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检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95号)安排,我委对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情况
截止2016年9月底,全省共有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51所、教员325人、拖拉机教练车268辆、联合收割机教练车13辆,2015年共培训拖拉机驾驶员11162人。我委抽查了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6个市(州)18所学校,占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总数的35.3%。遵义市、黔南州的学校综合情况较为规范,毕节市、黔西南州的学校管理比较混乱。
(一)培训情况。所抽查的学校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范围和规模开展培训业务,部分地区发放的培训许可证不规范。受变型拖拉机不能纳入农机号牌管理、小型盘式拖拉机未纳入国家农机补贴范围致使新增量急剧下降、农业运输方式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人数急剧下降,多数县2016年培训人数不足100人,正常教学运转困难。多数学校未制定具体每期培训的详细教学计划。
(二)人员与教学设备。未发现法人代表及聘用人员系农机系统在册人员的现象。教员均持证上岗,人数均达到规定要求,个别学校教员准教证已过期。大多数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检查的学校均按规定配备了教练车辆及配套的农机具、主要零部件实物、挂图等教学设备。教练车均为自有,有教练车号牌、行驶证。
(三)教学场所。多数学校的培训场所符合规定。部分学校的培训场所发生变更后,未主动向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重新核发培训许可证。
(四)制度建设及档案管理。大多数学校建立了教学制度、财务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了制度上墙、举报投诉电话公开。部分学校疏于制度建设或管理混乱,未将制度规范上墙。所检查的学校均建立了学员档案,但部分学校档案管理混乱,规范性有待提高。
二、 存在的问题
检查发现,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存在部分地区发放的培训许可证不规范,部分学校存在教学场所不满足规定、管理制度建设缺失、学员档案管理混乱等问题。
(一)培训许可证不规范,须重新核发。遵义市农委向遵义县金润田农机驾驶培训学校、习水县红城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遵义市建录运输有限公司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遵义市富民农业机械化培训学校等机构发放的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其培训范围含“农业机械操作手”,超出了培训许可范围,须重新核发培训许可证。黔西南州农委向安龙县金源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核发的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其培训范围遗漏“中型拖拉机”;该校成立时申报资料中教室面积仅为96平方米,实际面积超过120平方米,须重新提供申请资料,由农机化主管部门重新核发培训许可证。
(二)规范性较差,应进一步完善。晴隆县兴晴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教练场地未硬化,学校与教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已过期,学员档案中培训记录未细化;普安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制度未上墙,学员档案管理混乱,未制定每期详细教学计划;遵义市建录运输有限公司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大方县兴方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和毕节市阳光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未制定每期详细教学计划,
(三)培训条件变化,须申请换发培训许可证。
1.学校地址发生变化,现用教室、培训场地条件符合规定,须由学校申请重新核发培训许可证的包括:遵义市富民农业机械化培训学校、惠水县田野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
2.培训条件严重不符,须立即停止教学活动,限期整改的有:普安县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无固定的培训教室,教练场地不规范(分散三地,与职校共用场地因学生穿行存安全隐患,许可证所示场地已变更用途),无教练车自有证明材料;兴仁县阳光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许可证地址不符,所有教员准教证已到期;大方县兴方农机驾驶培训学校,培训许可证上学校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上名称不一致,教室场所变更且不足120平方米;毕节市阳光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教练场地未签订租用合同,教室不足120平方米;独山县新兴农机学校,学校地址与许可证地址不符,现用教练场地硬化区域不足1500平方米、教室不足120平方米;威宁县职业中学拖拉机驾驶员培训学校,未见到教学场地及教练车、学员档案等。
三、 有关要求
1.相关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职,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换发不规范的培训许可证。
2.对培训条件严重不符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共同督促培训机构完善教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促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拒绝接受整改或限期整改后依然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取消该学校的培训许可资格,收回培训许可证,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布,并将培训机构整改完善情况及时上报省农委。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