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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药监管专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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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

       当前我省各地已进入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农药也逐步进入生产、销售和使用旺季,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药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能,规范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省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环境生态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农药安全风险防范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药安全风险防范,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农药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提升农药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视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重点环节安全风险防范,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风险监测、隐患排查、宣传指导等工作,严防农药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加大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农药依法生产、规范经营、科学使用。一是聚焦农药生产环节针对辖内农药生产企业,重点依法监督检查生产安全隐患,生产企业的有关许可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生产过程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原材料进货记录和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库存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二维码标注和追溯平台建设情况。二是聚焦农药经营环节,针对大型农药批发市场、农药经营门店,重点检查有关许可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销售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药的行为,电子台账是否健全,产品标签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标注是否规范,农药存放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实行定点经营、实名购买等。三是聚焦农药使用环节,结合我省农村产业革命及农业结构调整,针对500亩以上坝区、规模种植基地、农药使用大户、合作社等在做好科学安全用药指导工作的同时,重点检查乱丢农药包装废弃物、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量使用农药和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规行为。特别要查处在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和中药材等作物上违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及化学除草剂的行为,坚决杜绝猕猴桃等作物违规使用氯吡脲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行为。

三、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涉黑涉恶行动整治,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农药生产、销售中制假售假及涉黑涉恶行为,严打“保护伞”。二是组织开展农药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农业生产,在春季、夏季农药用药高峰期,开展农药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开展农药违法隐性添加整治行动。结合各地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敌草快等灭生性除草剂非法添加百草枯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四是开展违规使用化学除草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省农村产业革命及农业结构调整,针对500亩以上坝区,茶叶蔬菜、水果等绿色防控示范基地,开展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违规使用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四、检打联动,加大查处力度

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及时追踪并通报查处情况,做到检打联动,对违法违规的对象按照社会诚信管理规定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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