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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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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202263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35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资金16500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你们,请收入列2022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二、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补助,重点从种子、肥料、农药等物化投入和社会化服务环节进行补助。

三、耕地轮作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是约束性任务,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0号)要求,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21〕171号)要求,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各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2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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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9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耕地轮作试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