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省级绩效自评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要求,我厅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省级绩效自评工作,涉及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和动物防疫方向)等6项资金。现将自评结果予以公开。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98.85分、评价结果为优;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94.90分、评价结果为优;农业产业发展资金90.74分、评价结果为优;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7.33分、评价结果为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96.07分、评价结果为优;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和动物防疫方向)98.12分、评价结果为优。
计划财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