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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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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财20251


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经研究,现将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提前下达你县(市、区、特区),具体金额见附件1,支出列2025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待进入2025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主要用于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以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经费支出。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资金与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一并测算和发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相关的办公耗材、人员培训和会议核定补贴对象信息、政策宣传、资金监管、监督检查及公开公示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由县级测算分配,原则上向乡镇倾斜,优先保障乡镇开展有关核实核减工作。

二、各地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需求、资金支付申请、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严禁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先清算、后支付”或“超额清算”,不得支出后延迟资金清算或不清算。

、县级将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与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合并测算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工作经费分配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经市(州)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指导,督促项目县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各地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13

附件1: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提前下达情况表.xls

附件2: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