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
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维护好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通知如下:
一、坚守主体责任担当
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继续从小事抓起、从作风严起,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实作风建设。通过集体学习、各类会议等,加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的学习教育,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网络等平台,重申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做到预防在先、警示在前。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遵守执行相关纪律规定,自觉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二、紧盯关键问题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和省纪委省监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紧盯公款吃喝、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紧盯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收官和谋划,从细处实处推进作风建设深入发展,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严禁借节日以走访或汇报工作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代金券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格遵守《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加强监督和问责
派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委机关纪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节日期间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从快从严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做到零容忍。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851-85289342
举报邮箱:2710514429@qq.com
省纪委派驻省农委纪检监察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