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努力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努力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农办渔[2010]122号)精神,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地)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和抓好应对措施,组织动员养殖户检查并加固养殖设施,加强巡查和病害监测,加强市场调研,引导和组织水产品生产,确保元旦、春节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努力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通知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