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发展概况
贵州省地处我国西南腹地,云贵高原东部,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境内群山林立、沟壑纵横、山阻水隔,山地、丘陵约占国土面积的92.5%,呈现 “九山半水半分田”的自然地理格局。全省整体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1100米左右。2024年,贵州省常住人口3860万人,其中乡村常住人口1673万人,占43.3%。贵州属于亚热带温湿季风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热同季,多云寡照,全省年平均气温在14℃—16℃之间,年平均降水量1100—1400毫米,常年相对湿度在70%以上。
2024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聚焦守底线、固成果、促振兴,以“四在农家·和美乡村”为载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2971.66亿元,同比增3.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856元,同比增7%。
粮食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一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单产提升、油料产能提升、农机化社会化服务提升等工程,推动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融合发展,在43个整建制推进县开展水稻、玉米、马铃薯、大豆、油菜“百亩田、千亩方、万亩片”高产示范,组织开展农技人员“揭榜挂帅”,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粮油产能提升。2024年,全省粮食、油菜面积4157.1万亩、857.9万亩,粮食产量1146.1万吨,超国家下达任务49.6万吨;粮食单产275.7公斤/亩,同比增2.5%,增速排全国第6、西南第1。
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巩固“3+1”保障成果,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加大重点地区帮扶力度,加强帮扶资产管理,运用完善设施、招强引优、优化用途、灵活重组、瘦身增效、强化服务“六条路径”,盘活处置农村闲置低效项目,全国帮扶产业发展暨项目资产管理工作推进会在黔东南州召开。2023年我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综合评价和东西部协作考核评价为“好”,是全国两个脱贫攻坚考核和巩固成果后评估“八连好”省份之一;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为“A”。
特色优势产业稳步提升。坚持做好“土特产”文章,聚焦“三品一标”,省级持续抓好肉牛、茶叶、辣椒、中药材、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地方因地制宜抓主导产业,培育具有持久市场竞争力的特色主导产业。持续培育引领型龙头企业,大力推进“接二连三”,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增长4.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66.03%。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着力构建完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体系,遵义朝天椒、关岭黄牛、都匀毛尖等10个品牌入选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
科技装备支撑不断夯实。统筹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加快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水平。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深化“635”工作机制,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年新(改)建高标准农田152.8万亩。深入实施种业振兴,牵头开展国家酿酒高粱攻关,指导黔北麻羊入选国家核心育种场,实现地方羊首次入选国家队。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全省成立农机服务组织1897个,实现涉农乡镇全覆盖。持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强化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稳步推进23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向好。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扎实开展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在全省建立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96个,全省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6.85%。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9.8%。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科学用膜技术,示范推广16种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全省4932个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全部配套。
和美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制定《贵州省“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规范(试行)》,构建“富、学、乐、美+组织建设”5方面58项建设标准。遴选176个村先行开展改厕、改圈和生活垃圾、污水治理试点工作,扎实推进“两改两治理”。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55.8%,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覆盖率80%。推进乡村文化建设,举办农民丰收节活动,村超、“村BA”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形成现象级传播。推行“积分制”“寨管家”等乡村治理新模式,以点带面示范推进乡村治理。
农村重大改革深化拓展。持续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指导贵阳市、六盘水市及湄潭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集体资产监管意见,进一步规范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稳慎推进息烽、湄潭、金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形成宅基地农户资格权保障机制、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一批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