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 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
委相关部门、单位:
近期,农业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决定》(国发 〔2015〕57号,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涉及农业部门2项,即外省肥料登记产品备案核准、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审批。
请委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决定》精神,自《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得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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