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党派团体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2-02431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2〕9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党派团体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299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党派团体

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委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和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召开后,到目前我委共收到省政府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及调研报告6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1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26件,省政协党派团体专委会及界别提案14件,民主党派调研报告2件。经研究,现将省政府部门承办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2013年建议提案办理分解表请从委公共邮箱gzsnywyh@163.com收件箱下载,密码abcdefg),请按照《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黔农办发〔2010332号)认真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

各承办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则》,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进行办理。对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或提案,主办部门要积极、提前与协办部门、单位联系;协办部门、单位要主动配合,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共同协商办理。

二、保证质量

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已将我委列为省政协重点提案和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承办部门。对省政协重点提案和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承办部门和单位要采取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进行分析,提出具体的办理措施,确保办理质量。对一般性的建议和提案,办理条件不充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办理;目前确实难以解决的,要通过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主动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以求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做到不沟通不回复,沟通到位再回复。

三、及时答复

各承办部门、单位要根据时间要求制定办理进度表,力争早答复、早落实,避免前紧后松,突击办理,影响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要对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实事求是地作答,争取让每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满意。各相关部门在拟草答复后,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先征得代表、委员的满意后,再将正式答复稿送办公室,同时在存档的回复底稿上注明与代表委员沟通方式。

四、报送程序要求

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见附件2)、省政协重点提案主送单位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除此之外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包括委员提案、各民主党派、团体及专委会、界别提案),承办部门和单位直接答复代表、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团体、专委会,以及界别、小组召集人。

建议、提案的承办部门(主办)对提案、建议答复要按发文处理程序一样,认真填写发文稿纸中相关内容,并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核稿、办公室核稿,送分管领导审签(注:省政协重点提案、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还要送委主要领导审定)。并于515日前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照规定格式制作后报省政府办公厅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

联系人:汪学云(403室),电话:5285421

电子邮箱:815154622@qq.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