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2〕129号
关于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的通知
委有关部门、单位:
今年3月底,农业部分别印发了《农业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工方案》(农计发〔2012〕11号)和《农业部2012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农办办〔2012〕1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国发2号文件,结合工作职责,抓住机遇,积极主动赴农业部沟通衔接,争取在项目、资金等方面,得到更多更大支持。
二、按照《农业部2012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委有关部门、单位要与部有关司局主动联系,积极参与,加强与市(州)、县(区)的协调配合,通过上下联动,多为农民、企业和基层办好事、办实事。同时,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三、以上贯彻落实情况将列入目标考核。委相关部门、单位落实农业部分工方案情况,请分别于2012年5月底和12月底前报送委计划处;落实为民办实事情况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送委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