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3〕18号
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
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基层和群众,认真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一是抓好返乡农民工冬季培训。围绕优势产业,利用“阳光工程”等项目开展创业扶持和技能培训,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千方百计促进创业就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扩大农业领域就业;二是做好春节前走访慰问。认真做好春节期间走访和慰问离退休老干部工作,确保老同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三是做好雨雪凝冻天气防范工作。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防控责任,落实防御措施、市场产销衔接和技术指导服务,努力降低雨雪凝冻天气对农业的危害,严防农民群众因灾受损。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有效供应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在节前组织对蔬菜等农产品种植基地、生猪等养殖场和水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二是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净化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境;三是加大节日期间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针对生产中和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问题突出的农业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四是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监测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对问题产品及时追溯源头,对违规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确保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做好信访维稳和应急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妥善解决涉农矛盾纠纷。要深入细致排查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做好沟通疏导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把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在节庆、两会期间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极端事件;二要做好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节庆期间要加强应急职守,对各类信息动态进行监测预警,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主动应对和妥善处理不实的报道。
四、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用良好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赢得群众信赖。一要精简各类会议活动。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本着从简、节约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切实压缩会议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和规范检查考核活动,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特别是各县乡来我委的拜年活动各单位要杜绝,节庆、两会期间省直部门各种联欢会、茶话会一律取消;二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五、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细化、安排部署节庆期间值班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制落实到位,认真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安全、农机安全、重大动物疫情疫病防控,严格大楼门岗值班和应急制度,做好机关大楼防火防盗、车辆管理等安全工作,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庆期间工作正常运转。一旦发生生产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