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3〕10号
关于启用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农机局(中心):
为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省农委于2010年成立了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两年多来,省农委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农业安全生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便于进一步开展工作、发挥安委会的作用,现决定,自即日起启用“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章贰枚。用于农业安全生产文件、通知、业务办理等的公文处理。省农委安委会印章用于下发农业安全相关政府部门公文,由省农委安委会主任签发;省农委安委会办公室印章用于办理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业务办理要求、报送材料等公文,由省农委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发。
特此通知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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