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 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州、市、地农业、畜牧局,贵阳市蔬菜办: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从10月6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农办市[2008]34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组织执法力量,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营网点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禁用农兽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现象。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防止出现监管死角,排查、监管工作务必要按照农资监管工作台帐的要求逐一记录。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对制售假劣农资、经营使用禁用农兽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以确保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各地在秋季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要认真总结秋季行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秋季行动的总结、统计表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851—5288344
传真:0851—5285859
电子邮件:zxy123ab@sina.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下载网址http://zgb.agri.gov.cn)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
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
农办市[200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根据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和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我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农业部农情调度,今年粮食总产有望实现连续5年增产,这是在自然灾害频发重发、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各种挑战空前严峻的情况下得来的,实属不易,但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粮食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更加自觉加倍努力抓好粮食生产。当前,秋分已过,秋冬种即将全面展开。秋冬季是农业生产的重要一季,秋冬种期间是农民用种、用肥、用药的高峰期。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对保粮增收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根据当地秋冬种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秋季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在饲料中违规添加三聚氰胺等有害化学物质行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明年夏季粮油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秋季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打假和监管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秋冬种农资监管,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是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核查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审批登记证号、进销货台账以及经营资格条件是否合格。严厉查处各类无证、冒证、一证多用以及产品标签与审定内容不符、任意扩大使用范围、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玉米、水稻杂交种子储运、加工的监管,严厉打击抢购套购玉米、水稻杂交种子违法行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以磷肥、复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机特别是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重点抓好秋季生产大量使用的秸秆粉碎还田机、玉米收获机、小麦播种机等的机具质量监督工作。严格准入条件,认真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的制订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饲料监管要按我部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在饲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和有害化学物质,加大对蛋白饲料原料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记录、原料进厂检验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对查出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饲料产品立即封存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防止有害饲料产品流入市场;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增加检测频率,扩大检测面。农药监管重点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检查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问题;农药标签不规范、擅自使用未经登记核准的名称问题。要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捣毁非法生产高毒农药“黑窝点”。兽药监管重点是对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禁用兽药清缴力度;检查近年来列入兽药质量通报的生产、经营企业,坚决收缴销毁假劣兽药、过期失效产品、废止地标产品,严厉查处假借试验名义,违法制售疫苗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坚决捣毁制售假疫苗窝点,确保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案件查处和曝光。会同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假劣农资的来源和去向,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案件,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要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广泛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各地要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抽查,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放心消费。一是结合秋播供种,以小麦、油菜、蔬菜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品种,重点抽检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二是根据秋季用药实际,以水稻、蔬菜、果树用农药,小麦种衣剂和拌种剂等产品为重点,重点检测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及产品中是否含禁限用高毒剧毒农药和未登记成分。三是针对秋季用肥量较大的状况,以磷肥、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为重点,广泛开展质量抽查。
(五)做好投诉举报受理服务。“12316”三农服务热线自2006年部署开通以来已取得明显成效,深受广大农民朋友欢迎,已成为政府连接农民的连心线,科技服务农民的解忧线,市场联结农户的致富线。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宣传,扩大影响,提高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民的知晓率。同时,要充分发挥“12316”三农服务热线的作用,受理群众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特别是当前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期间,要切实做好饲料质量安全事故的投诉举报受理与服务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报送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政策保障到位,确保秋季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农资监管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秋季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各地在秋季行动中,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要认真总结秋季行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总结材料、秋季行动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请于11月底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及业务主管司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78、59192694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件:nybdjb@agri.gov.cn
附件:1、2008年农资打假秋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2、2008年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大要案(5万元以上)
统计表
二○○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1:
2008农资打假秋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08年 月 日
项目 |
查获数量 |
货值 金额 |
查处 起数 |
检查 企业 |
整顿 市场 |
受理举报案件 |
捣毁制假窝点 |
挽回经济损失 |
出动执法人员 |
印发 资料 |
查获甲胺磷等 5种 高毒农药数量 |
立案查处 | |||||||
查处 |
结案 |
移送司法机关 |
涉案人数 |
逮捕人数 |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 ||||||||||||||
总数 |
货值金额 | ||||||||||||||||||
单位 |
公斤 |
台件 |
万元 |
起 |
个/次 |
个/次 |
件 |
个 |
万元 |
人次 |
万份 |
吨 |
件 |
件 |
件 |
人 |
人 |
起 |
万元 |
代码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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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种子 (含种苗、种畜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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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肥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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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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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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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兽药 (含渔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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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渔机渔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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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农机及零配件 |
注: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农资品种单位按公斤计算,渔机渔具、农机及零配件农资品种单位按台件计算。
附件2:
2008年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08年 月 日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来源 |
涉及农资品种 |
组织查处部门 |
涉案商品数量 |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 |
涉案人员数量 |
查处结果 | |||
罚款金额 (万元) |
拘留人数 |
判刑人数 |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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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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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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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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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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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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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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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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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注:1、案件名称:包括省(区、市)、单位名称、农资种类、违法行为等关键词。
2、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