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部申办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考试组织工作 有关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7-11005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1〕217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农业部申办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考试组织工作 有关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毕节地区农机中心、各考点县(市、区)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水产)局:

为切实做好2011819日申办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农业部门行政执法证换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同意,现就考试组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考试组织工作由个考点农业(畜牧)部门会同当地政府法制办共同组织,落实考场。

二、考试形式。公共法部分实行闭卷考试,专业法部分实行开卷考试。

三、考试时间:公共法部分:81914001530

专业法部分:81916001730

四、考试要求:

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1020分钟进入考场;

2、考场实行单人单座;考试必须独立完成,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3、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五、监考工作由农业部门会同政府法制办共同进行。

六、公共法部分考卷,由各市(州、地)政府(行署)法制办阅改、评分;专业法部分由市(州、地)农业(畜牧)部门负责,评分结果应及时通知各县(市、区、特区)地方农业部门。

七、试卷管理上作。试卷由省农业委员会统一印制,根据各考点人数多加二份装袋封卷。请各市(州、地)农业(畜牧)部门于817日派专人至省农业委员会法规处领取卷子,县级考点于818日派专人至各市(州、地)农业(畜牧)部门领取卷子;为切实做好考卷的保密工作,杜绝考试前泄漏试题行为的发生,考试时方可启封发卷考试。

联系人:袁江

联系电话:0851-5288344

E-mailjy110123@sina.com


附件:2011年申办行政执法证考试人数和考场统计表


○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2011年申办行政执法证考试人数和考场统计表

单位名称

考试

人数

考试情况

考场数

考试地点

考试人数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48

1

省农委

48

贵阳市农业委员会

145

1

贵阳市农委

145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

95

1

遵义市城区

95

安顺市农业委员会

222

1

安顺市

222

黔南州农业委员会

359

3

黔南州农委

203

惠水县

76

罗甸县

80

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

427

14

凯里市

89

剑河县

21

黎平县

10

锦平县

20

岑巩县

20

从江县

17

镇远县

32

黄平县

44

三穗县

35

榕江县

48

天柱县

16

施秉县

22

丹寨县

25

台江县

28

铜仁地区农业委员会

309

4

铜仁地区农委

100

松桃县

72

思南县

87

沿河县

50

毕节地区农业委员会

183

1

毕节

183

六盘水市农业委员会

326

2

钟山区

75

盘县

251

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

89

1

兴义市

89

黔西南州畜笔水产局

15

1

兴义市

15

合计

2218

33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