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开展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秋季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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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11016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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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1〕249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开展 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秋季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维稳有关部署,积极配合公害部门做好“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11]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由于罕见干旱,使我省农业生产经受严峻考验,结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带来新的不确定因素。大灾之年搞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秋季行动工作方案,立即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要注意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点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请于1125日前报送我委。。

联系人:张丽蓉

电话:0851-5285859(传真)  电子邮件:gyzlr@126.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


○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农办质[2011]44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

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维护稳定的有关部署,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有关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我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的重大意义

秋冬季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季节,是小麦、油菜、蔬菜等种子以及肥料、农药、农机(渔)具等投入品的使用高峰期。开展农资打假秋季行动,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质量可靠,至关重要。各级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对保粮增收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与责任感,根据当地秋冬种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秋季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农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明年夏季粮油生产打下良好基础。

二、突出工作重点,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一)加大重点产品监管力度。秋季行动以各类农业投入品为监管重点,尤其要抓好关系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的监管工作,种子打假是重中之重,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新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用高毒农药,以及无证生产农药、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农药生产登记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肥料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力度。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是乡村级农资零售市场和经营门点,农资挂靠、代销和承包经营户等。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依法予以清理。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黑窝点要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

三、开展农资质量抽检

各地要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抽查,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放心消费。一是结合秋播供种,以小麦、油菜、蔬菜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品种,重点抽检发芽率、净度、水分等质量指标。二是根据秋季用药实际,以水稻、蔬菜、果树用农药,小麦种衣剂和拌种剂等产品为重点,重点检测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及产品中是否含禁限用高毒剧毒农药和未登记成分。三是针对秋季用肥量较大的状况,以磷肥、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为重点,广泛开展质量抽查。

四、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案件查处

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工作,建立重大案件线索通报制度,对发现的假劣农资重要线索,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要深挖源头,一查到底。对构成犯罪的案件,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案件,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确保彻查源头,端掉窝点,消除危害。要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已结案的重大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以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组织,坚决把秋季行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各地在农资打假秋季行动中,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请于11月底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78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件:nybdjb@agri.gov.cn


附件:1.农资打假秋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2.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附件1:

农资打假秋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1年 月 日

查获数量

货值


金额

查处


起数

检查


企业

整顿


市场

受理举报案件

捣毁制假窝点

挽回经济损失

出动执法人员

印发


资料

查获甲胺磷等

5种

高毒农药数量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金额

公斤

台件

万元

个/次

个/次

万元

人次

万份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种子

(含种苗、种畜禽)




















2肥料




















3农药




















4饲料




















5兽药

(含渔药)




















6渔机渔具




















7农机及零配件




















注: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农资品种单位按公斤计算,渔机渔具、农机及零配件农资品种单位按台件计算。

附件2:

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2011年 月 日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

涉及农资品种

组织查处部门

涉案商品数量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

(万元)

涉案人员数量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

拘留人数

判刑人数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1












2












3












4












5












6












7












8












9












注:1、案件名称:包括省(区、市)、单位名称、农资种类、违法行为等关键词。

2、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