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贯彻落实 黔委厅字〔2009〕53号通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09-00219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发〔2009〕104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贯彻落实 黔委厅字〔2009〕53号通知的实施意见

各有关市(州、地)乡镇企业局:

各市(州、地)农委(农业局)、乡镇企业局: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任务分解方案》(黔委厅字20095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省涉农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乡镇企业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积极鼓励各类人才创办涉农非公企业,不断壮大非公有制经济规模

1、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人员、退复军人、农民、就业困难群体创办涉农非公企业,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办理手续从简从快。

2、鼓励科技人员携非职务科研成果创办科技型涉农非公企业,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给予倾斜扶持。

3、支持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辞职、提前退休创办涉农非公企业。

4、会同省经信委制定100户特色优势明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非公企业遴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并对其进行倾斜扶持。

5、支持非公乡镇企业进入现代农业领域。以项目为主,实施产业型大项目计划,大力发展以茶、油、椒、药、薯、肉、粮、果、蔬为主的绿色农产品加工业。

6、建立和完善《省级培育农产品加工产业型大项目库》,推动产业型大项目计划的落实。

7、加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创业基地、示范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扶持力度,扶持加工企业做大规模、做强品牌,推动加工业规模发展、集约发展、区域发展。继续扶持以休闲农业为主的农村服务业,推进非公涉农三产发展。

二、拓宽融资渠道,以融资促进涉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8、充分利用各种农产品交易会和投资洽谈会的平台,积极组织涉农企业参加全国重点销区的专业展销会或专场推荐会等经贸活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强其发展活力,提高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9、按照“积极试点、审慎推进、规范运作”的原则,推动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和产业化经营组织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涉农非公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

10、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贵州籍在外经商人员和外地客商来黔投资创业。

三、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搭建和完善培训平台

11、充分发挥农广校、农牧学校、农机学校等农业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加大农村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12、加大“蓝色证书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企盼行动”等培训项目的实施力度,加快培养壮大乡土人才,农村专业人才和创业人才队伍。

四、进一步创建涉农非公企业发展的平等环境,减少发展限制1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加强对25个部级和100个省级乡镇企业负担监测点的监测,及时掌握乡镇企业负担状况。加大查处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等行为。

14、进一步加大对发展涉农非公经济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涉农非公经济发展宣传的投入力度,借助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宣传非公经济发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涉农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00九十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