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新系统填报渔民家庭 收支调查信息的通知
关于采用新系统填报渔民家庭
收支调查信息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渔业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采用新系统填报渔民家庭收支调查信息的通知》[农渔(计便)字第1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摸清渔民家庭生产、生活情况,全面掌握渔民家庭收支水平与结构,提高统计调查时效性,更好的为渔民增产增收服务,部渔业局设计开发了“全国渔民收支调查统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决定从2011年开始,应用该系统开展渔民家庭收支调查数据填报和汇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纳入全国渔民家庭收支调查范围的样本户家庭信息;
上年11月1日至当年4月30日收支调查情况调查表(半年报);
上年11月1日至当年10月30日收支调查情况调查表(年报表);
二、填报方法
“系统”登录网址
“系统”填报工作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启始。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样本户家庭收支信息录入“系统”,并逐级上报汇总。信息填报方法参照系统内的使用帮助栏。
三、有关要求
今年,是首次利用新系统组织开展样本户家庭基本信息和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半年报、年报数据报送工作。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派得力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系统”操作,按时保质完成渔民家庭收支调查工作。
由于目前“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2011年渔民家庭收支半年报时限为6月20日,2011年以后半年报的上报时限为当年的5月9日前。年报上报时限为当年11月9日前。请准时在系统上填报调查数据。
联系人:崔巍
联系电话:0851-528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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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