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切实解决生猪屠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农业部印发了《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农医发〔2015〕1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我省“屠宰亮剑行动”和“动监雷霆行动”的开展,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并按要求向我委屠宰行业管理处报送整治材料:
一、每月8日前报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查办案件统
计表》;
二、按季度分别于2015年9月、12月和2016年3月8日前报送《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情况统计表》和前一阶段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欧仁
联系电话:0851-85288785
传真:0851-85288785
电子邮箱:gzstzc@163.com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医发〔2015〕11号)
黔农办发〔2015〕221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doc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