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兽药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
《兽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对保证兽药质量、有效防治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条例》有关规定,总结、分析《条例》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问题,研究全面加强兽药监管的措施,我委决定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条例》总体执行情况。
(二)各市(州、地)近年来兽药监管制度创新有关情况。
(三)各市(州、地)、县兽药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基本情况。2010年以来,违反《条例》案件查处情况,尤其是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四)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困难,重点分析《条例》相关制度的可操作性,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性,内部条文间的衔接性以及立法技术等方面问题,提出完善《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他需调研的问题。
二、调研方式
各地按照调研内容负责对本辖区进行调研,我委将组织有关人员,选择有代表性的市(州、地)、县适时进行实地调研。
三、调研要求
请各市(州、地)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行政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总结相关情况,研究提出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1年8月7日前,将调研报告以电子版报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
联系人:黄艳
电话:0851—5286055
电子邮箱:gzssyc@sina.com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