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项行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1﹞181号
关于转发《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项行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畜牧(水产)局,委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项行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黔知发[201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择优提出候选先进集体和个人建议名单,于2011年7月22日前报省农委(科教处)。
联系人:杨陈玮龙毅
联系电话:0851-5285654(传真)
附件: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专项行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知识产权保护表彰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7月15日印
校对:杨陈玮 共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