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阳光工程”农民创业 培训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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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1-03971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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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1﹞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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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0年“阳光工程”农民创业 培训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黔农办发2011180


关于做好2010年“阳光工程”农民创业

培训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委,有关培训机构:

2010“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工作已结束,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0]36号)和省农委《关于印发2010年贵州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2010146号)要求,经研究,现就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组织领导。培训机构组织健全,对农民创业培训工作有安排、有研究,有专人负责。评价依据:文件、会议记录等。

(二)工作安排。有市(州、地)农业部门印发的工作计划或方案;与各市(州、地)农业部门签订的培训合同及有关痕迹档案材料;对计划(方案)落实情况有检查、总结;是否按计划(方案)组织培训,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及数据情况。评价依据:文件、资料、统计数据等。

(三)台账管理。学员信息资料齐全,有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集中培训、创业设计、市场考察、实践学习、创业发展等环节台账记录完整、真实。评价依据:文件、资料、图片、统计数据、电话抽查等。

(四)资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需提供各市(州、地)财政部门出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或各市(州、地)农委财务和纪检部门出具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或审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评价依据:文件、资料、现场查看等。

(五)工作成效。参训学员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情况;参训学员对培训机构及教师在食宿条件、教学安排、课程设置、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及情况反馈;培训工作典型材料;所培训的产业是否注册农产品商标或以培训产业为依托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实体;培训机构工作的创新点。评价依据:资料、实地查看、电话抽查等。

二、检查验收工作步骤

(一)验收申请。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向委托培训的市(州、地)农委提出检查验收申请。

(二)预检查。各市(州、地)农委应对照各地农民创业培训工作方案、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合同,逐项核对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通过实地访谈和电话等检查方式,抽查学员比例不少于培训学员总数的10%。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市(州、地)农委财务和纪检部门进行检查;各市(州、地)对培训机构任务完成及资金使用检查合格后,可按照工作方案及培训合同要求先行拨付90%培训经费。

(三)组织验收。各地预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与省农委(科教处)取得联系,反馈工作情况,以便组织验收。验收组由省、地两级的农业、财政部门共同组成。有条件的地方,还应邀请审计部门参与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主要内容为培训工作完成情况、教材与师资建设、痕迹档案建设、学员满意度、学员典型材料、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具有可操作性的跟踪服务计划及资金使用情况,工作汇报要有书面材料。省地验收组抽查学员比例不少于培训总人数5%

(四)材料报送。省、地验收组检查验收合格后,培训机构相关痕迹档案应报各市(州、地)农委备案,同时将培训机构工作总结、“阳光工程”验收意见表、项目资金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送省农委(科教处)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机构对照“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有关管理办法及部、省、地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项目自查及总结工作。总结材料要求有对比、有事例、有数据、有分析。请各培训机构于2011730日前将总结材料及反映项目进展的图片资料、资金使用情况以电子邮件和信函方式报送省农委(科教处)和市(州、地)农委阳光工程主管部门,纸质材料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二)各培训机构务必于730日前向所在市(州、地)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市(州、地)农委要认真对照部门工作计划或方案,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签署意见后及时与省农委(科教处)联系,协商检查验收工作时间。检查验收工作由省农委与市(州、地)农委共同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工作时间安排为810日~910日。

(三)验收材料需提供培训机构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审计报告或道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人:杨陈玮

联系电话:0851-5285654    5288491

电子邮箱:gzsnwkjc@126.com

通信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贵州省农委科教处

编:550001


附件:贵州省2010年“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任务

安排情况表



○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农民培训阳光工程检查验收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1715日印

校对:杨陈玮35

附件:

贵州省2010年“阳光工程”农民创业培训

任务安排情况表


培 训 机 构

市(州、地)

任务数(人)


贵州大学


贵 阳 市


100


黔南州

200

贵州省畜牧兽医学校

贵阳市

100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

遵 义 市

1000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安 顺 市

250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铜仁地区

500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黔东南州

300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毕节地区

300

兴义市高级职业中学

黔西南州

200

六盘水市钟山区智博培训学校

六盘水市

50

合  计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