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3年贵州省生物质能源示范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当区、开阳县、都匀市、天柱县、碧江区农业(农村)局:
为尽快落实全省生物质能源示范项目工作座谈会精神,抓好示范项目实施,经与有关市(州)农业部门研究,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编制,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原则上以《2013年贵州省生物质能源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二、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直接上报省农委审批,并抄报相关市(州)农委。
三、实施方案于2013年10月14日前上报省农委(生态能源处、省农村能源管理站各两份),逾期不候,电子件请提前提交,纸质件统一用A4纸打印。
联系人:委生态能源处韦天鹏
0851—5285093 gzsnwnyc@163.com
省农村能源管理站熊小龙
0851—5282276 gz_xxl2006@163.com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