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2年第二批内陆渔政执法艇 和渔政船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
关于落实2012年第二批内陆渔政执法艇
和渔政船地方配套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州)农委(畜牧局)、有关县农业(农牧、畜牧)局,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2012年第二批内陆渔政执法艇购置项目的批复》(农计函〔2012〕184号)、《农业部关于2012年第二批内陆50吨级渔政船建造项目的批复》(农计函〔2012〕185号)、《农业部关于下达2012年渔政船项目第二批追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农计发〔2012〕4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1000吨级以下地方渔政船建造项目统一招标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3〕14号)要求,渔政执法艇、渔政船建设项目由农业部统一招标组织实施。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通知附件投资计划表中地方配套资金的数额,在4月10日前将地方配套资金足额汇至省农业委员会基本建设账户(收款单位: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账号:5200161360005000503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朝阳支行)。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