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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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3-01439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3〕376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仁怀县畜牧兽医局、威宁县畜牧兽医局:
2014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两节特别是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保障水产食品安全供给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分析水产品安全供给形势,认真查找监管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两节期间水产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员,细化任务分工。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通报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要按照法定监管职责,加强两节期间水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持对养殖生产重点区域、单位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应急监测,切实防范监管的盲区和死角,努力确保产地产品质量安全。要加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渔药、饲料等主要投入品的监管,对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及其生产单位要依法查处,坚决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三、强化职能,做好应急值守
  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两节期间水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水产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危害,严防事态蔓延升级。对因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动员,加强社会监督
  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两节水产品安全保障。大力宣传水产品安全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切实做到尽快核实举报线索,尽快查处举报案件,调动和保护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及时发布水产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水产品安全信心。
五、营造氛围,开展科普宣传
  充分利用两节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渠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水产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管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强对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和协调解决,狠抓工作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