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7年度省级果蔬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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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7-05270
  • 信息分类: 黔农办发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黔农办发〔2017〕166 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关于落实2017年度省级果蔬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牧、林)局: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省绿色优质果蔬“泉涌”发展,根据《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落实2017年全省重点果蔬任务的通知》(黔农发﹝201739号)、《省农委关于印发<全省脱贫攻坚蔬菜产业扶贫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21号要求,2017年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0740万元用于果蔬(含食用菌)产业发展(详见黔财农﹝201777号、108号、114号)。为用好省级财政资金,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落实2017年度省级果蔬资金项目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度省级果蔬资金项目要围绕“泉涌”发展、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巩固裂变发展和突破发展的成果,按照要素集聚、资金集中、集约项目、技术集成的总体要求,主攻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科学设置实施内容,通过项目实施,促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产销衔接,项目区100%通过三品一标认定认证,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泉涌”发展

二、资金安排

2017年下达果蔬专项资金共计10740万元。

(一)蔬菜资金5200万元(黔财农〔2017108 黔财农〔2017114 ,其中:食用菌3000万元,涉及25个项目县;蔬菜2200 万元,涉及29个项目县。

(二)水果资金5000万元(黔财农〔2017114 ),其中火龙果、百香果2400万元,猕猴桃1500万元,区域性特色水果1100万元,涉及23个项目县。

(三)果蔬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蔬菜规模化基地信息系统建设540万元(黔财农〔201777 ),涉及9个市(州)。

    三、实施方案编制

    黔财农〔2017108 号、114 下达项目由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黔财农〔201777号下达的540万元果蔬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蔬菜规模化基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由各市(州)果蔬业务机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资金文件要求和本件下达任务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概要、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任务、实施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产销衔接、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于8 月 30日前一式3份报市(州)农委和省农委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省级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后,市(州)农委会同有关单位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市(州)、县负责按项目法具体实施。各市(州)农委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毕后,严格按照《贵州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资料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料整理、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市州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项目实施情况汇总,于每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送省农委

联系人及电话:

(一)蔬菜项目刘华钧0851-85281257、朱守亮0851-852822260

(二)果树项目胡蓉0851-85281257、余江平0851-85286025

邮箱:gzsnwjzc@163.com、sgsz903@163.com


附件:1.2017年省级果蔬项目任务

      2.2017年省级果蔬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模板

     

     黔农办发166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