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7年度省级果蔬资金项目任务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有关县(市、区)农业(牧、林)局:
为进一步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全省绿色优质果蔬“泉涌”发展,根据《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落实2017年全省重点果蔬任务的通知》(黔农发﹝2017﹞39号)、《省农委关于印发<全省脱贫攻坚蔬菜产业扶贫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7﹞21号)要求,2017年省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10740万元用于果蔬(含食用菌)产业发展(详见黔财农﹝2017﹞77号、108号、114号)。为用好省级财政资金,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落实2017年度省级果蔬资金项目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7年度省级果蔬资金项目要围绕“泉涌”发展、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巩固裂变发展和突破发展的成果,按照要素集聚、资金集中、集约项目、技术集成的总体要求,主攻产业发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科学设置实施内容,通过项目实施,促进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产销衔接,项目区100%通过“三品一标”认定认证,推进绿色优质农产品“泉涌”发展。
二、资金安排
2017年下达果蔬专项资金共计10740万元。
(一)蔬菜资金5200万元(黔财农〔2017〕108 号、黔财农〔2017〕114 号),其中:食用菌3000万元,涉及25个项目县;蔬菜2200 万元,涉及29个项目县。
(二)水果资金5000万元(黔财农〔2017〕114 号),其中火龙果、百香果2400万元,猕猴桃1500万元,区域性特色水果1100万元,涉及23个项目县。
(三)果蔬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蔬菜规模化基地信息系统建设540万元(黔财农〔2017〕77 号),涉及9个市(州)。
三、实施方案编制
黔财农〔2017〕108 号、114 号下达项目由项目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黔财农〔2017〕77号下达的540万元果蔬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及蔬菜规模化基地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由各市(州)果蔬业务机构编制实施方案,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资金文件要求和本件下达任务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概要、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任务、实施内容、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产销衔接、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于8 月 30日前一式3份报市(州)农委和省农委备案,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
省级采取因素法切块下达资金后,市(州)农委会同有关单位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市(州)、县负责按项目法具体实施。各市(州)农委要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抓好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完毕后,严格按照《贵州农业委员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资料管理
项目承担单位须明确专人负责资料整理、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各市州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项目实施情况汇总,于每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农委。
联系人及电话:
(一)蔬菜项目刘华钧0851-85281257、朱守亮0851-852822260
(二)果树项目胡蓉0851-85281257、余江平0851-85286025
邮箱:gzsnwjzc@163.com、sgsz903@163.com
附件:1.2017年省级果蔬项目任务
2.2017年省级果蔬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