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水产养殖单位 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水产养殖单位
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水产局):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规范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公平性、公开性,决定建立完善县、市(州)级水产养殖单位信息数据库,请你们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附件要求,对属地的水产养殖单位有关资料进行登记填报,于今年12月20日前由市(州)统计报省渔业局。
联系人:曹英,电话:0851—5287048;邮箱:gzsczh@126.com
2014年10月28日